企业供应商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内企业的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所称物资采购供应资源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商。

企业控股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参照执行。

1.2 企业物资管理及供应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是企业采购供应资源归口管理部门,下属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是企业层面物资采购供应资源归口管理部门。   

    1.3 管理原则

    1.3.1资源共享。建立企业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系统,在企业层面实现供应资源共享。

    1.3.2资格审查。敞开供应服务大门,广泛吸引有竞争实力

的国内外供应商经资格审查参与物资采购活动,营造公平公开、透明诚信的市场竞争氛围。

    1.3.3动态考评。建立供应商动态量化考评体系,对供应商

整体实力、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考核、量化评价。

    1.3.4 实行分级管理,落实采购责任。根据供应商动态量化考评结果,实施星级管理,动态调整供应商星级级别,防控物资供应风险。

  

  二、部门职责与分工

  2.1  物资供应部是企业物资采购供应资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制度,组建企业统一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负责企业采购物资供应资源优化管理,对下属各单位供应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2企业下属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实施细

则,负责企业层面物资供应资源的管理,负责配合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对企业采购物资供应商实施考评。

  三、供应商管理方法

  3.1 供应商资格审查

  3.1.1根据企业物资采购需求,按照物资类别或品种,供应商自愿申请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3.1.2对所有申请参与供应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资质审核和现场审查。

  3.1.3  资质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HSE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

  3.1.4对资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一般应进行现场审查,并视供应商变化情况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现场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设计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仓储运输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等

    3.1.5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企业物资分类标准与代码,赋予其物资品种目录。

    3.2供应商动态考评

    3.2.1建立供应商动态量化评价体系,实时评价交易供应商整体实力和履约情况,促进供应商重视和提高供应服务质量。

    3.2.2供应商动态量化考评结果,记入供应商档案,作为调整供应商,对其实行动态管理的依据。

    3.3供应商分级管理

    3.3.1 按照物资类别或品种,对供应商实行等级管理。赋予不同等级供应商不同的供货范围、品目。

    3.3.2根据供应商动态量化考评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商星等级,并纳入后续物资采购管理。

    3.4供应商违约处理

    3.4.1  实行违约供应商“零”报告制。对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交货、廉洁从业等方面发生违约问题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上报。

    3.4.2用户对履约情况评价为非常差的,以及被相关方投诉举报的、下属各单位上报供应商违约行为经核实的,根据对企业生产建设的影响程度,给予通报降级、暂停交易资格或取消供应资源资格等处理。

   四、重点管控内容

   4.1企业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要主动发现优秀供应商,拓宽物资供应渠道,不断提高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促进企业生产。

4.2 对供应物资用于生产装置、涉及生产安全的供应商,原则上应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应集中讨论、集体评价,形成现场验收结论,并由现场验收小组成员全体签字确认。

现场验收小组由熟悉供应物资的技术、经济人员构成,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

4.3对供应资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吸收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供应商,并不时淘汰不合格供应商,优化企业供应资源结构。

    4.4 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坚持从生产制造商中直接采

购,控制或限制从中间商(流通商、代理商)采购。

严格控制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必要时,应详细说明其理由并征得企业负责人或采购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五、监督与检查

5.1物资供应部通过物资供应管理检查、物资供应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各单位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2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供应商管理和采购绩效等进行监督,查处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追究主要责任人员责任。